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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您听法”小分队(刘肖律师)—— 说说劳动争议中的那些事儿系列之:明明白白话“五金”(二)

发布时间:2024-09-12 17:10阅读次数:

2024年9月11日,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忠三所”)的刘肖律师作为忠三所“邀您听法”小分队的一员,参加了由武汉市司法局与武汉音乐广播(FM101.8)联合主办的《1018,邀您听法》栏目,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说说劳动争议中的那些事儿系列之:明明白白话“五金”(二)》。节目中,他主要介绍了劳动争议“五金”中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违法约定并履行试用期赔偿金的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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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时,刘肖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例,为广大听众介绍了实务中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典型情形:解除程序违法、解除事由不实、法律依据缺乏、证据材料不足。在讲解过程中,刘肖律师还特别举例强调,用人单位能够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合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前提包括“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者缺一不可,且用人单位对于前述三个前提必须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在谈到“违法约定并履行试用期赔偿金”时,刘肖律师主要从该赔偿金的法定适用情形、计算标准、计算期限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刘肖律师介绍到,该赔偿金的法定适用情形是“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且“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该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该赔偿金的计算期限是“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

刘肖律师的分享不仅帮助听众更好地理解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违法约定并履行试用期赔偿金”等相关法律问题,还通过具体案例让听众了解到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和解决办法。此次节目受到广泛好评,不少听众表示通过节目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违法约定并履行试用期赔偿金”相关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入地了解。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一直致力于通过“邀您听法”栏目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市民增强法律意识。刘肖律师表示,未来将继续积极参与此类活动,为公众提供更多法律知识的分享和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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