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是指由仲裁委员会聘任,接受当事人选定或当事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审理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并组织调解或作出终局裁决的人员。仲裁员作为仲裁案件的裁决者,其专业性、公正性、独立性直接影响到仲裁的结果和社会对仲裁的信赖。
忠三所一直高度关注仲裁事业的发展,有非常多优秀的仲裁员。一方面,他们严守清正廉洁、恪守独立公正、务求勤勉尽责,保障着案件审理质量;另一方面,他们积极参与仲裁法治交流,推动仲裁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未来忠三所将继续着眼于法律热点问题与仲裁法律服务需要,为仲裁员提供仲裁理论与实务进行学习交流的平台,不断提升仲裁能力和仲裁质效,推动仲裁法律服务专业化、国际化的发展。
严道清
首席合伙人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姚剑
管委会主任 高级合伙人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光胜
党总支书记 高级合伙人
武汉仲裁委员会首届“十佳仲裁员”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勇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 高级合伙人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余佳奇
管委会副主任 高级合伙人
武汉、南京、上海、TCIAC(泰国)中国区、沈阳、北海、嘉兴、普洱、黄石、铜陵、玉林、济宁、桂林、晋城、宿州、固原、怀化、庆阳、娄底、南阳、许昌、朔州、汕尾、崇左、周口、黄冈、九江、兰州、包头、南平、鹰潭、枣庄、钦州、宝鸡、中卫、淄博、遂宁、鄂州、柳州、梧州、拉萨、荆州、承德、德阳、襄阳、荆门、梧州、六盘水、阳江、绵阳、南通、恩施、绥化、巴中、景德镇等全国55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王一凌
管委会委员 合伙人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尾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何进杰
党总支宣传委员 高级合伙人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许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襄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浩
高级合伙人
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罗敬凯
专职律师
汕尾仲裁委员会仲裁员